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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思想政治教育专项)的通知

时间:2023-07-25 14:32:57  来源:  作者:  浏览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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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思想政治教育专项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政函〔2023〕20号)精神,我校现开展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思想政治教育专项)推荐申报工作,具体要求参看山西省教育厅工作通知(附件1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类别(一般性项目)

(一)思想政治工作课题

学校根据《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思想政治教育专项)一般项目申报指南》(附件2),自行组织评审,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。

(二)专职辅导员课题

学校根据《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思想政治教育专项)一般项目申报指南》(附件2),自行组织评审,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思想政治工作课题

申请人为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及管理人员,推荐申报省级名额为1项。

(二)专职辅导员课题

申请人限高校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(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,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、学工组长、团总支书记等),2022年在“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”更新过个人信息,推荐省级名额为4项。

(三)其他要求

项目组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(不含主持人),并且结构合理,对项目内容各有侧重。

三、项目支持

山西省教育厅立项,项目推荐高校资助的形式。

四、实施步骤

学校在对申报的一般性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的基础上,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经公示并处理异议后,由学校确定最终推荐项目,并承诺支持经费。省教育厅根据学校推荐、承诺情况确定立项名单。拟立项项目名单经省教育厅公示后正式下文公布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(一)申报要求

学校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,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。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等学术不端行为。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,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。

(二)申报材料

填写申报书时需认真阅读《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附件3),请各二级学院(部门)于8月25日前将本学院(部门)审核后的《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思想政治教育专项)申请书》(附件4)及相关印证材料和《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思想政治教育专项)汇总表》(附件5)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73165318@qq.com,学校评审结束后报送纸质材料,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:张淼

联系电话:13303414139(微信同号)

 

附件1: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思想政治教育专项)申报工作的通知  晋教政函〔2023〕20号.PDF.PDF

附件2: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思想政治教育专项)一般项目申报指南.docx

附件3: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.doc

附件4: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思想政治教育专项)申请书.doc

附件5: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思想政治教育专项)汇总表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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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7月25日